近日,福建女子苏女士到桂林旅游,却在酒店泳池内溺亡……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幸事件外地女子在酒店游泳池溺亡
陈先生是福建漳州人,妻子苏女士今年38岁,是一名小学教师。6月26日,苏女士和两名同事带着小孩到桂林旅游,入住大公馆酒店。
(事发酒店)
27日下午5时许,苏女士带着9岁大的儿子到酒店室外游泳池游泳。结果,发生了意外……
▲事发泳池
“陈先生接到桂林警方的电话后,马上坐飞机赶到了桂林。
陈先生看监控发现,妻子先是在浅水区游泳,5时20分左右,她往深水区游去,离开了监控范围。5时25分,有人将他的妻子从游泳池拖上岸……
死者照片
死者家属要申诉
事发后,死者的老公赶紧从福建坐飞机赶到桂林市,其妻子的遗体已被运至殡仪馆,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后面处理过程,不如人意。死者家属便写好了申诉材料,有网友帮发了帖子。
下面是帖子的内容
这5分钟内究竟发生了什么?游泳池共有4个监控点,唯独出事水域的摄像头坏了。
▲坏掉的摄像头
家属疑惑救生员为何没有及时救人
事发后,苏女士的哥哥苏先生也赶到桂林。
“苏先生说,事发游泳池深水区水深约1.8米,妹妹身高1.6米;她在海边长大从小会游泳,怎会忽然溺亡?
另外,游泳池边上有救生员值班,妹妹为何重度溺水时才被救上来?
苏先生称,他发现游泳池在29~30日期间还有人使用,直到他向秀峰区安监局提出异议,泳池才暂停开放。
酒店回应救生员已施救并打了
死者家属认为,酒店的游泳池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桂林大公馆酒店总经理陶先生称:
“26日,苏女士与同事来到酒店入住,但她本人没有拿身份证办理入住登记。
苏女士溺水时,有救生员将她救上岸,并做了人工呼吸,也打了。医生赶到现场,苏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酒店报了警,派出所和法医也到现场,相关部门按规定将苏女士遗体送往殡仪馆。
出事水域的摄像头在事发之前就坏了。对于游泳池事后还开放的问题,陶先生称,6月28日,酒店将游泳池的水放干清洗。因为游泳池还是酒店消防备用水池,于是29日就又放了水,有客人趁机进去游泳。30日,死者家属提出异议后,酒店就将池水放干,然后锁了起来。
▲事发泳池
对于苏女士不幸溺亡,酒店方表示歉意,并与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对方提出的数额太大,酒店方难以接受。
对此,苏女士的家属称,协商时酒店方说只赔偿30万元,他们听了很生气,所以才说要赔万元,那是气话。据了解,事发后秀峰区安监局接报于6月28日上午来到桂林大公馆酒店的室外游泳池,现场检查发现游泳池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不醒目。要求室外游泳池暂停使用,经整改符合要求后,经申请,验收合格后使用。还要求酒店方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并要求酒店深刻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目前,秀峰区已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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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桂林泳池溺水事件不在少数!
入夏以来,桂林溺水事件已接二连三发生。若是你以为溺水只发生在江、河之中,泳池游水绝对安全,那就错了!搜索百度就会发现,桂林以往发生的溺水事件中,有不少就发生在泳池里!
▲截图自百度
可见在泳池里游水也并不是万无一失!危险时刻存在!必须提高警惕!
老板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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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林红豆网、南国早报、桂林天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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