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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日报社官方 5月15日,市文新广局召开专家研讨会,就第三批桂林文化标识及城市文化景观群雕问题展开研讨。在研讨过程中,能否在木龙湖渡口设置刘三姐雕塑的建议引发了专家们的争论。有专家认为刘三姐可以作为桂林的文化标识之一,有专家却认为焦点不在于该不该在某个具体地点建刘三姐雕塑,而是刘三姐是否做桂林文化标识,能否代表桂林城市形象。
?正方
“刘三姐可以作为桂林的文化标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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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反方
?????“刘三姐雕塑不能代表桂林城市形象”
正
代表:韦广寿
首先,刘三姐是民间文化的代表。刘三姐这个艺术形象虽古已有之,但得到广泛传播并在东南亚地区得到极高声誉的,还是在电影《刘三姐》上映以后。苏里导演的这部电影,其取景地是桂林,画面背景无不具有桂林山水的审美元素,比如最精彩的对歌场面,就是在以叠彩山、伏波山为背景的漓江边拍摄的,剧中主要演员黄婉秋也是地地道道桂林人。所以,把刘三姐作为桂林的文化形象,不需要解释说明。
其次,刘三姐是渔樵文化的代表。渔樵文化的内容多与农耕渔猎有关,充满幽默、机智,接地气,比如三姐对歌中的一段歌词:“什么水面打跟斗,什么水面起高楼,什么水面撑阳伞,什么水面共白头。鸭子水面打跟斗,大船水面起高楼,荷叶水面撑阳伞,鸳鸯水面共白头。”
桂林漓江流域是渔樵文化最典型的场景,电影《刘三姐》中的许多情节,放到桂林的漓江一带演绎,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古时候两广一带被称为南越,少数民族被称为“南蛮”,桂林作为中原文化的最后一个桥头堡,地理位置非常特殊。渔樵文化与文人士大夫文化在五岭以南的这个地方交融,少数民族山歌文化与中原汉民族文化在这里碰撞,火花四射,非常有戏剧性,例如电影里三姐与秀才的对歌:
秀才:“小小黄雀才出窝,谅你山歌有几多?那天我从桥上过,开口一唱歌成河。”
三姐:“你歌哪有我歌多,我有十万八千箩。只因那年发大水,歌声塞断九条河。”
秀才:“三百条狗交给你,一少三多四下分,不要双数要单数,看你怎样分得匀。”
舟妹:“九十九条打猎去,九十九条看羊来,九十九条守门口,还剩三条——财主请来当奴才!”
秀才:“你发狂,开门敢骂读书郎,惹得圣人生了气,从此天下无文章。”
三姐:“笑死人,劝你莫进圣人门,若要碰见孔夫子,留神板子打手心。”
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包括桂北一带的侗族、苗族、瑶族等民族文化里,都有这样风趣、幽默的特点,是地域文化里面一个非常动人的地方。
最后,刘三姐还是旅游文化的最好标识。刘三姐作为一个民间传说人物,有说从外地流落到桂林的,但不管到哪里,都能善恶分明,是一个真善美的化身,充满正能量。同时刘三姐又保持了劳动人民的本色,勤劳善良,热情好客,是作为旅游城市文化形象的最佳载体。桂林作为享誉世界的旅游名城,旅游行业最希望得到的服务品质是公平公正、诚实诚信与热情周到。客从八方来,他们听到最有民族特色、最暖心的欢迎词还是:“多谢了,多谢四方众乡亲,我今没有好茶饭,只有山歌敬亲人。”
所以,刘三姐作为一个文化形象,可以成为桂林文化的重要标识之一。
反
代表:凌世君
首先,城市雕塑是一种公共环境艺术,相对其它艺术品类而言,质量要求更为严格,除了雕塑本身的艺术性外,还讲求与周围环境的和谐,讲求与城市的文化特质相契合。桂林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上长期作为一个区域的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使得桂林文化积淀深厚,城市气质偏雅,《临桂县志》曾经说到桂林“士好读书,衣冠人物,不殊中土”就是一个明证。从这个角度出发,刘三姐代表不了桂林的城市文化形象。
第二,虽然刘三姐因为电影和实景演出与桂林结缘,但据文史学者考证,她是宜州人;宜州市也早已把刘三姐作为城市形象加以打造。如果桂林也把刘三姐作为城市标志性雕塑来创作,既不具有唯一性,也会引起歧义。
第三,桂林在城市雕塑方面是走过弯路,有过教训的。在这里,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桂林城市雕塑的历史:上世纪七十年代早期,即有建于七星公园沙洲游乐场上的小号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中央领导的大力提倡下,桂林城雕建设与全国各地一样,进入初兴阶段,有岩溶所内的徐霞客、玉桂宾馆门口的嫦娥奔月、工艺美术中心院内的刘三姐、花木公司院内的浇花少女、南门桥东侧的晨读、嬉水儿童等一批作品面世。
但由于选点、题材、创作等方面的原因,整体水平不高,没有形成大的影响,一些作品还因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很快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如嬉水儿童等。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桂林城雕建设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高潮,与一些重点工程建设相伴生、一些雕塑作品被置于交通要道,很快为人们所熟悉,如虞山桥头的虞帝像、南门桥头的欢乐颂、桂花时节、两江国际机场的漓江春风。
桂花时节
随着人们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的普遍觉醒,城市美化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桂林人开始以自己的审美眼光审视城雕,公众的评价是不高的。
总的来说,桂林城雕缺乏统一规划部署,定点零星散乱,与周围环境协调性差,题材单调,与城市文化缺乏内在联系,没有反映出城市风格和传统。许多城雕制作极不规范,没有相应的文字说明,以至于人们不知雕塑的名称、作者和制作时间。如虞山桥西头与虞帝像相对的大象驮莲花,及中山南路小游园内一组抽象雕塑等。在所有城雕中,欢乐颂是遭批评最多的一组。专业人士说它与城市风格、周围环境都极不协调;而老百姓则说,无论从哪个方向看,看到的都是臀部,很不雅观。时间仅仅过去了三四十年,试问这些城雕今何在?许多城雕,最终的命运只能是被拆掉。
所以,在对待城雕的问题上要慎之又慎。我们不反对在某个具体的地点,立一尊刘三姐的单体雕塑或一组展现刘三姐电影场景的雕塑。反对的是用刘三姐形象来代表桂林城市形象,来创作城市标志性雕塑。
桂林的历史文化标识工作已做了两期,效果已经显现。桂林城是经历过战争毁灭性打击的城市,城市中的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遗存不多,我们需要用一些文化符号,来使沉淀在历史深处的厚重文化显性化,来讲述城市故事。但不一定都用雕塑这种形式,有时一块简单的铭牌,大理石上雕刻的说明文字,路牌上对街道历史的介绍,都可以起到提示历史,营造文化氛围的作用。文化标识当然要考虑形式美和艺术性,但我认为标识的意义更大一些,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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