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努力,到年,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1.5亿人次,年均增长10%;实现旅游总消费亿元,年均增长12.5%。其中入境游客万人次,年均增长5%;国际旅游(外汇)消费18亿美元,年均增长6.5%。
——文化旅游精品建设。提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家,新增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2家以上,新增国家5A级旅游景区1家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15家以上。建成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桂林段)。建设历史文化街区2个,建设桂林文化旅游中心1个,建设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重点打造历史文化精品旅游线路1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1条。培育推出文化旅游演艺精品2部以上,培育打造文化创意品牌企业3家以上,做强“两会一节”品牌。
——双创工作。到年,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6个。创成广西特色旅游名县8个。
——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提升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等航空港、通用航空机场、专用机场。开通洲际航线2条,国际航线2条,加密与主要入境口岸城市及枢纽城市航线航班。建设提升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场所的交通接驳、集散服务功能。打通形成我市西北、南部2条旅游环线,加快推进桂北红色旅游大通道建设。新建一级旅游集散中心4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10个。新增国家标准旅游厕所座以上。优化提升“一键游桂林”智慧旅游项目。建成星级汽车营地8家以上。
工作任务1创建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阳朔遇龙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升秀峰桃花湾旅游度假区,争取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融创万达文化旅游城、全州天湖、灵川海洋和荔浦荔江湿地公园等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
旅游景区。支持兴安乐满地、独秀峰·王城、两江四湖·象山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发展,推动龙胜龙脊梯田、资源八角寨、兴安猫儿山、全州大碧头、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桂林段)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15家以上,实现4A级旅游景区县(市、区)全覆盖。
文化旅游街区。不断提升逍遥楼·东西巷历史文化休闲旅游街区,规划建设榕湖北路—古南门历史文化街区,加快建设桂林文化旅游中心,打造秀峰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区。
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打造百里漓东、峰林遗产、茶江生态、桂柳运河、龙脊风情、资江丹霞、湘江红色、灵渠古道8条精品线路。继续推进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靖江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出“甑皮岩—桂林博物馆—非遗展示馆—靖江王府·逍遥楼东西巷—桂海碑林—靖江王陵”历史文化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整合桂北红色文化资源,依托“一园两馆”、红军墓、湘江战役旧址(文保单位)等建设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桂林段),依托市县两级党校建设桂林红军长征研学基地,打造“桂林—兴安—资源—全州—灌阳—龙胜”为主线的“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漓江旅游。加快推动漓江国家5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继续实施漓江游船提档升级,引导漓江游船多元化、定制化、高端化运营,高标准特色化改造提升漓江沿岸游船码头配套设施,积极推行漓江分段游、分时游、分级游、分形游。发展漓江骑行游、低空游。
文化旅游演艺。打造文化演艺品牌,做大做强印象·刘三姐品牌,推动将“刘三姐”品牌拓展到服装、影视、歌曲、游戏等领域;打造“桂林有戏”、象山演艺、兴安湘江战役实景演出、全州湘江红等文化旅游精品,推动《桂林千古情》演艺提档升级,加快建设临桂新区桂林国际会展中心;推动桂林文化旅游演艺“走出去”,推动《刘三姐》等曲目赴国外演出,争取《大美桂林》书画美术展等在境内外展出。
文化创意品牌。加快建设桂林国家高新区创意产业园,大力扶持力港、坤鹤、希宇等企业推出一批文化创意品牌,积极打造一批文化艺术创作基地。
星级酒店和精品民宿。加大力度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酒店管理品牌入驻桂林,支持申报五星级旅游饭店。积极发展多业态精品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等,建设高端旅游度假酒店群。制定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标准,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培育打造一批精品民宿,建成一批精品民宿集聚区。
2打造大桂林全域旅游新格局推动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4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完成创建任务,支持我市已获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积极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全州县、永福县、灌阳县、平乐县等列入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县及其他有条件申请创建验收的县(市、区)完成创建任务。争取国家级、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覆盖全市70%以上县(市、区)。
3加强桂林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航线。重点提升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枢纽功能,打造世界一流旅游航空港。统筹推进兴安、阳朔等通用航空机场、低空旅游专用机场建设。开通桂林—大阪、桂林至菲律宾等东盟国家通往境外主要客源国的国际航线,力争开通桂林—法兰克福、桂林—洛杉矶洲际航线,加密与香港、广州、北京、西安等入境口岸城市及枢纽城市的航线航班。
高铁旅游。力争开通桂林至香港始发终到列车,加密桂林至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西南地区等主要客源地的始发列车。依托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加快规划建设空铁联运交通枢纽,建设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桂林火车站(南站、北站、西站)的轨道交通和旅游专线铁路。支持桂林火车站(南站、北站、西站)建设提升全天候服务的电动扶梯、无障碍通道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火车站与国际旅游胜地相匹配的服务功能和品质。
旅游交通环线。按照二级公路以上标准,加快打通全州才湾—资源梅溪旅游公路,形成全州大碧头—全州天湖—资源八角寨—资源天门山—龙胜温泉—龙脊梯田的西北旅游环线;加快打通永福—荔浦旅游公路,力争形成阳朔—永福—荔浦的南部旅游环线。全面提升国家4A以上旅游景区道路,重点建设灵川大圩—冠岩景区二级公路,提升漓东旅游交通条件。
4加强桂林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依托桂林北站、桂林汽车站(琴潭)、桂磨路、阳朔县,建设4个一级旅游集散中心,重点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10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提升一批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
旅游厕所。每年建成国家标准旅游厕所座以上,其中3A级旅游厕所50座以上,鼓励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新材料、新技术旅游厕所。
旅游标识系统。以桂林城区和8条精品线路为重点,加快实施桂林旅游中英文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汽车营地。每年建成五星级汽车营地1家、四星级3家、三星级6家以上。
智慧旅游。建设一流的智慧旅游城市,升级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景区(旅游企业)三级联动的旅游大数据和智慧旅游体系,加快景区及重点公共场所4G、5G网络全覆盖建设。
5大力实施旅游扶贫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积极创建全国、全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重点建设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灌阳县文市镇月岭村、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金江村等18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培育创建灵川县大圩镇袁家村、阳朔县阳朔镇骥马村、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大寨村、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红岩村4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以龙脊梯田景区内的贫困村金江村为试点,积极推广与爱彼迎公司合作的旅游扶贫新模式。开展近郊农旅融合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阳朔春风漓水田园综合体、桂林崇山田园乡村生态旅游区、悦桂情歌田园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民族风情特色村、传统村落、田园综合体和产业园。
6加快发展健康体育旅游加快建设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布局建设“运动桂林·健康绿道”,尽快建成漓江东岸百里休闲健身步道、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带。加快推进华邦(桂林)国际旅居康养小镇、桂林仙源健康产业园、龙光·桂林国际养生谷、龙胜温泉康体小镇、恭城平安康养特色小镇、桂林盘王药谷健康科技旅游小镇、全州大碧头健康旅游示范园、灌阳千家洞旅游度假区、荔浦天誉养生谷和夕阳红健康养生等项目建设。支持永福县、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等单位创建广西健康旅游示范县。加快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承办好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年四人制漂流世锦赛,积极申办国际高品质高尔夫比赛。打造一批自治区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精品赛事以及体育旅游综合体。
7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积极实施境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推动免税购物政策落地,重点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等具备条件的区域设立免税商店或免税购物中心。以桂林中心城区、阳朔西街为重点,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品位步行街和大型消费商圈,培育壮大中高端消费市场。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消费新业态,提升境外商品和服务消费便利度。建设桂林特色产品展示中心。大力营销“桂林有礼”品牌和广西特产,积极推广桂林山水字画、鸡血玉、绣球和团扇等特色旅游商品。大力营销桂林米粉、恭城油茶等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恢复重塑“桂林三宝”等老字号,打造啤酒鱼、酿菜、醋血鸭、罗汉果、荔浦芋扣肉等美食品牌,高标准建成美食一条街,举办桂林国际美食节,提升“吃在桂林”影响力,塑造桂林饮食文化。
工作任务1办好文化旅游发展大会以成功承办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为契机,统筹推进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定期召开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每年轮流安排3—4个县(市、区)承办全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重点支持承办县(市、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2设立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文化旅游发展基金设立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整合现有部门预算资金,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补助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主要支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品牌创建奖补、航线培育、入境旅游和高铁专列定额奖补、会展论坛、文化事业发展等。
设立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基金。由市财政、各县(市、区)共同出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设立5年期的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引导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3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世界旅游联盟、香港理工大学等国际旅游组织和高校在桂林设置办事处,鼓励境外旅行商在桂林设立分支机构,并给予场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
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充分利用航线培育、体育彩票等方式推动桂林旅游营销。大力宣传桂林的53国游客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及东盟10国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模式进行融资。继续实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形成的相关政策,推广改革经验。积极实施高端人才项目,建立桂林旅游人才国际化教育和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东盟国家旅游行业互访交流活动,推进旅游酒店互派人员经济合作。建设桂林“无语言障碍国际化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的旅游胜地国际化氛围。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4加强桂林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依托桂林北站、桂林汽车站(琴潭)、桂磨路、阳朔县,建设4个一级旅游集散中心,重点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10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提升一批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
旅游厕所。每年建成国家标准旅游厕所座以上,其中3A级旅游厕所50座以上,鼓励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新材料、新技术旅游厕所。
旅游标识系统。以桂林城区和8条精品线路为重点,加快实施桂林旅游中英文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汽车营地。每年建成五星级汽车营地1家、四星级3家、三星级6家以上。
智慧旅游。建设一流的智慧旅游城市,升级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景区(旅游企业)三级联动的旅游大数据和智慧旅游体系,加快景区及重点公共场所4G、5G网络全覆盖建设。
5强化督查考核将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严格督查考评,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成效要切实体现在考核结果之中,推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来源:桂林电台飞扬;以上图片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未知作者出处;如侵权请告知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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