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峰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关于桂林一男子猥亵女下属案件。喜欢漂亮女孩本属正常,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这位男子竟因爱慕女下属,以工作之便作出如此令人发指之事。
(网络配图)
案件经过陈强,24岁,龙胜人,在桂林市内一家餐厅当经理,而同是龙胜人的美美(化名)是这家餐厅的女员工。经过一些日常的接触,陈强看上了年轻漂亮的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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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女下属,骗其到无人处伸出黑手
年3月14日下午,陈强下班准备从餐厅离开时,美美也正要下班。这时看到打扮漂亮的美美,陈强心神荡漾。他哄骗美美,让她帮忙到旁边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拿点东西。随后,美美跟着陈强走进了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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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来到三楼拐角处,陈强发起“突袭”,一把抱住了美美,手往美美的身上摸去。美美这才知道陈强的歹心,拼力挣扎,情急之下还咬了一口陈强的右手。
但是,陈强不但没有停手,反而用力抱住美美说自己对她感觉很好,要求美美“从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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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哀求无效,大声哭了起来,但陈强还是对她进行了猥亵。之后,在美美的哀求和哭闹下,陈强终于停手,与美美一起离开了现场。
美美回家后很快报警,公安人员随后将陈强抓获。
对自己的行为,陈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供认不讳,辩护人提出陈强是基于对美美有好感而实施的行为,犯罪行为相对较轻,美美身体受到的损害也较小,属情节轻微,请求从轻判决。
秀峰法院查明,陈强的行为性质恶劣,对被害人的身心危害较大,已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人家女孩长得漂亮,你有好感,就要人家从了你,真是TM的强盗逻辑。年纪轻轻做点驷马没好,非要做这么龌龊的事!
还好美美比较勇敢选择报警
让警察抓了这个禽兽
通哥不得不为她的勇敢点个ZAN
据了解
大多数受害人遭遇性骚扰、猥亵等后
没有及时报警,往往选择沉默
但这种沉默是对犯罪行为的纵容
也让犯罪嫌疑人屡屡得逞
所以说
面对猥亵或性骚扰,一定要及时报警!
通哥不是什么时事评论员
没办法对这个事件做什么深度剖析
但是可以教教大家一些防身术
简单又方便,赶紧学!
同意的请点ZAN
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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