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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人克桂林要注意了史上最严交通整治

发布时间:2017-8-26 12:03:57   点击数:

不要以为被罚款是机动车的事

非机动车也要注意了

这不

有位桂林的一个小伙伴就中招了

桂林史上最严交通大整治来了

可能有些小伙伴还是没有引起重视

这次真的不是说说而已啊

超常规的措施和空前力度

比你想象的严格多了!

日前,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行人闯红灯、随意穿越道路、翻越隔离护栏,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都被纳入严管重罚专项整治当中。

1

行人闯红灯、随意穿越道路、翻越隔离护栏处以10元罚款;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废弃物的,处以20元罚款。

行人闯红灯、随意穿越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既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又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年1月至今,全市涉及行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4.48%;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30.22%;行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占受伤总人数的16.48%。为此,公安交警部门这次整治将重点整治此类交通违法。

2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行、驶入机动车道处以50元。

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目前,我市市区电动自行车车保有量约80万辆,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日益突出,既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又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据统计,年1月至今,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起,造成15人死亡,人受伤。公安交警部门将整治此类交通违法刻不容缓。

3

机动车乱停处以元以下罚款或拖移车辆。

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不多讲了,始终坚持“零容忍”查处,“罚、拖、锁、学”一起上。

4

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处以元罚款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是每一个合格驾驶员必须做到和遵守的。整治采取高清“电子眼”和路面抓拍双管齐下,违者必究

5

6月1日后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处以50元罚款

目前,经排查,在我市有大约60%的司机都存在不系安全带的陋习,而乘客不系安全带的那更是相当普遍。交警部门提示: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撞车时,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死亡率44%;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

5月22日至31日期间,对于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的,交警部门执勤民警将予以警告教育。

6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进行处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50元罚款。

6

整治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整治期间,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教育处罚点,对发现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还将组织志愿者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劝导。

7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依法处以00元罚款。

8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不按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依法处以0元罚款;不按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处以元罚款。

9

班线客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依法处以元罚款。

阻碍执勤执法的一律依法追责

10

桂林的城市交通秩序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支持、配合、理解。在整治中请务必配合,公安机关将对不服从管理、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桂林,需要大家文明参与交通,

共同打造美好、和谐、文明的家园!

请记得告诉你身边的永福人哦!!!

(完)

来源:桂林交警、掌上临桂

(看永福综合整理,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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