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市民停车和出行环境,合理运用价格杠杆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年9月14日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优化调整我市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对优化调整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车实行收费,必须是经市人民政府委托或授权对道路停车进行管理的经营公司。
重点来了!往下看!!
▼▼▼
今天,桂林市物价局举办了
桂林市优化调整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新闻发布会
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市中心区域路段高于其他区域路段”和“谁占用谁付费,占用越久、付费越高”的原则制定。不同区域、不同地段、不同时间,采取收费标准递增的方式确定。
新标准见下图
▼▼▼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新措施
二、三类区域10分钟内免收停放服务费
在22:00至次日8:00停放在一类区域以及21:00至次日9:00停放在二、三类区域的机动车辆,及计时收费时段内在二、三类区域停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机动车辆,可免收停放服务费。
对比一下此前的停车收费标准
▼▼▼
本次调整还对“打赖死”和停放超过48小时的车辆明确了处理方法
对停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车辆,或停车后不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车辆,由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最后提醒大家
新标准自年11月1日起实行
来源:桂视网
北京白癜风医院哪家最好北京哪个医院看白癜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