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
二、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独立解决各类问题的能力;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3.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11号)执行;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三、
应聘者应提供材料
应聘者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并提供下列材料:(一)《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相关下载)(二)应聘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详见相关下载)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身份证;2.根据岗位需求,列举近三年教学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3.根据岗位需求,提供三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以及报名登记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4.报名登记表中列举的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5.应聘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6.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7.本人近期同底彩色证件照1张。四、
岗位待遇
科研管理人员为管理岗,科研助理和研究人员为专技岗,是学校单列招聘的正式岗位,获聘人员均为学校全职聘用职工,与学校年招聘计划公布的同类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依程序入事业编制或非实名编制人员控制数。获聘人员的试用期均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标准不降低。五、
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2.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一般不予退还,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3.应聘者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直接与学院或者学校人才办联系。六、
联系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学院联系人:周老师,-,邮箱:
qq.